close

記者蔡怡杼/台北報導

 

一般上市公司第一季季報最慢須於5/15申報,金控最慢則須在5/30完成補正。

 

年度財務報告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申報;至於第一季、第二季、第三季財務報告,一般公司,含投控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第1季、第2季及第3季終了後45日內申報。

 

至於保險應於每會計年度第1季、第3季終了後1個月內,每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2個月內申報。

 

金控、證券、銀行及票劵公司則應於每會計年度第1季、第3季終了後45日內,每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2個月內申報;不過,證交所也表

 

示,金控公司編製第1季、第3季財務報告時,若作業時間確有不及,應於每季終了後60日內補正。

 

證交所表示,IFRSs對於財報附註要求增加揭露投資性不動產的市價、重大會計估計及假設、財務風險之管理目標及政策、管理資本的目標

 

及程序等相關資訊,投資人宜多加閱讀財報附註有助充分掌握公司營運全貌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lex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