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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蔡怡杼/台北報導
一般上市公司第一季季報最慢須於5/15申報,金控最慢則須在5/30完成補正。
年度財務報告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申報;至於第一季、第二季、第三季財務報告,一般公司,含投控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第1季、第2季及第3季終了後45日內申報。
至於保險應於每會計年度第1季、第3季終了後1個月內,每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2個月內申報。
金控、證券、銀行及票劵公司則應於每會計年度第1季、第3季終了後45日內,每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2個月內申報;不過,證交所也表
示,金控公司編製第1季、第3季財務報告時,若作業時間確有不及,應於每季終了後60日內補正。
證交所表示,IFRSs對於財報附註要求增加揭露投資性不動產的市價、重大會計估計及假設、財務風險之管理目標及政策、管理資本的目標
及程序等相關資訊,投資人宜多加閱讀財報附註有助充分掌握公司營運全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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